李念并不想将后世银行的职能都套过来,既是他不想银行的职权过大,需做限制,也是因这时的技术跟后世没法比,想也用不了。

        “发行和存储,诸位都明白,‘兑换’即是若发行新钱,民众持有的旧钱可在此部以旧换新,总不好直接废了民众持有的旧钱。”

        直接废了民众持有的旧钱,能做倒能做,但后果会很严重,一朝将许多人手里的钱变得一文不值,可能会激起民变。

        “‘借款’则是将存储在此部的钱借给有需要之人,并从中收取一定利息。这个在《周礼》中亦有记载,淳于副令当比李某了解!”

        淳于越点头承认道:“确有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

        贷款、利息早就有了,并非什么新鲜事,且这“泉府”为司徒属官,掌管国家税收﹑收购市上滞销物资等,已算是官方放贷。

        李念继续道:“此部权责重大,因而更须对其进行限制,如想存钱者,须得达到一定数额方可存储,借贷亦如此,唯有确定情况,认为其有偿还能力,方可借钱于其。”

        这既是在限制去银行存钱和借钱的人数,减小风险,同时也是压制银行的权力。

        虽然在大秦之前的朝代没有以“银行”为名的机构,但其职能是存在的,只是被分到各个官职或部门中,要是把这些职能拎出来,组合到一起,就是银行。

        始皇道:“李念所言确有道理,听着也似可行,然老子曾言‘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可急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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