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无论有几个名字,哪怕把这个通俗常用的英文名在这间房里写的到处都是密密麻麻没有一点空隙,给人带来的虽然振聋发聩,但拿到法庭上连根毛都不算。
俞英健看起来就是一满身破绽的划水怪,但实际上说到底还是个受信赖的老油条。虽然会觉得这个线索颇有深意,但为了这点验证意义的突破临场开香槟是不可能的。
原因无它,邵梓的推论确实无限接近于无根之萍,调查的出发点也完全是对李详英存有多疑心态的揣测。
到了法庭上,只要李详英自己不认账,有一万种可能可以为她书房里的这些线索开脱。比如这完全是警方搜索人员牵强附会污蔑出来的巧合,那些东西根本就是她自己一时兴起筹备、刚好有关联含义的装饰品;巧合太多也可以解释,比如李详英就正好暗地里特别喜欢这种花种,总不能因为丈夫的情人也叫这个名字就放弃这种爱好。
更有甚者哪怕她的电脑里存着一个名叫“Lily,人名,中文许芳婷”的参考词条,足够巧舌如簧的律师也能怀抱着对雇主的怨毒,然后挺着一张严阵以待的脸把事实拐到一个清奇的“这只是因为我的当事人对这位姓许的女性怀有不同寻常的复杂感情”。
调查所需的证据就是这么需要严丝合缝的逻辑脉络才能起效的东西。
案件能够直接关联的袁耀已经验证患有精神病且利益相关,这个点非常让人难办。虽然不是不可以深度探究袁耀是怎么被带出疗养院的,但他们都不抱太多希望。
打从确定接手这起案子,意识到动机可能是钱权斗争、操盘手大概率是袁家中某个潜藏的阴谋家以后,邵梓和俞英健就有一个共识——这件事必然是长期筹划的结果,但凡对方有任何小辫子,无论用钱还是用计谋,线索都会被在极早以前尽可能的抹杀干净。很多事有了钱就根本不需要自己来完成,自然不会给他们随意顺藤摸瓜的机会。
无论怎样,他们都是被动的一方。
被叫来的这些人和一般嫌疑犯不太一样。除了被扣押的李详英,其他人都能自由行动,护照上下了签证的无保释条款国家少说也有十几个,随时可以打个飞的远走高飞。不在今晚截住并且抓住小辫子,第二天一问可能就是“人在美国,刚下飞机”的情况。
而比起肤浅的“Lily”,他们需要的联系是“我指认许芳婷做了xxx事”,甚至这也算栽赃污蔑可以用到的空口无凭,加上一个“我在某某对话中录了音”才算真正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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