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信是嘉亲王永琰发来,信中嘉亲王告诉其师皇帝命江宁布政使福昌调查师傅所参赵有禄之罪是否属实。信末则有些担心询问师傅那赵有禄所犯之罪到底是否属实。
看过密信后,朱珪将信随手递给儿子。
朱锡经忙细看,看完眉头微皱道:“父亲,皇上让江宁布政查赵有禄的事,似乎是不相信父亲所参。”
朱珪摇了摇头:“我摘参赵有禄,按理朝廷是要派人彻查的。”
言下之意皇上的安排并无问题,也是国初定下的地方回避制度。
即案涉巡抚这一级别的官员,则巡抚所在省份官员需回避,由皇帝指定邻省总督、巡抚或朝廷尚书级别的官员进行彻查,避免地方包庇。
当年浙江巡抚王亶望的案子,就是由“邻居”闽浙总督陈辉祖初审。
赵有禄不是巡抚,只是正四品的江安粮道,摘参他的又是顶头上司安徽巡抚,因而按制度由布政、按察这一级别的邻省官员初审即可。
朱珪并不担心江宁布政福昌会包庇赵有禄,因为身为旗员的福昌与赵有禄并无任何交结,双方之间更无利益往来。
而且赵有禄所犯之罪也是确凿的,安徽布政荆道乾接到检举后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检举人,乃事涉粮库的经办小吏,口供都是做实的,否则他也不可能动用摘参这一有可能伤及自身的弹劾手段对付赵有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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