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军出生农村。
个子矮。
长的又胖。性格胆小懦弱,为人又贪婪好色,甚至连初中都没上完就辍学了,说白了就是半个文盲。
他16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去城里谋生,在餐馆洗过碗。在工厂打过工。结果都干的不长。
因为嫌给别人打工累,后来他就自己做起了小生意,在桥头摆了个地摊卖烧烤。
就在摆摊的那段期间,因为是几十年前,当时的社会也比较乱。
很多地痞黑社会都会向路边做少生意的商户收取保护费。
那段时候,他没少被痞子无赖欺负,吃他的东西不给钱,还砸他的摊,有一次他还被人揍的住进了医院,日子过的甭提有多惨。
而他的大哥王振山原本是在南方,做地产生意发了财。
就回来了顺便就拉了他这个亲弟弟一把。
如果不是他的大哥在背后罩着他的话,王振军根本就什么都不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