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明明觉得他真是个呆子,同样是偶然相遇,相较于何曾一见面就目标明确地想把她搞上床,他是柔和温吞的,不具攻击性的。
她记得当时的情景,她一个人在某个咖啡馆的窗边晒着太阳发呆,旁边的一桌人可能玩得太高兴,有人撞了过来,洒了她一身的汤汁。
她还记得那汤里有玉米粒,因为有些粘到了她身上。
其实她当时一点也不生气,不过作为当事人的袁谦还是过来诚惶诚恐地请罪了,还问她需不需要赔衣服。
结果到后来,隔壁桌的人见萧明明并不介意,反而怂恿袁谦过来要她的联系方式。
大家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起来,虽说之前只是存了微信和电话,相互用ID称呼,但她也算是对他有基本的了解。
她知道袁谦人很好,谈吐得体,为人宽厚而且有担当,不然也不会老去组织聚会了,这事毕竟麻烦。
萧明明学生时代交往的前男友就是这种类型,斯文清秀,彬彬有礼。
两个人认识了一段之后确认了关系,然后顺理成章做了情侣应该做的所有事情,比如:牵手拥抱接吻……
和上床。
那时候的两个人都是第一次,体验当然不太好。
找了好久入口在哪里,又不知道怎么做前戏,正儿八经做的时候痛得萧明明一直咬着牙,床单上好一滩血迹,惨烈得像凶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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