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村并不大,只有三十来人,但由于土地较少,又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而生活并不怎好。
凌飞的家,便在这里。
村边不远,有一座小山,山下有张二亩大的水塘,塘的周围,围满了竹子,一大群樱桃谷鸭正在水塘里呷呷地叫着。
靠山的塘边,有几间油毡纸屋,搭伸出塘中四五米,也围了竹子,一群已有两斤重的良种鸡,正在那儿嬉戏。
忽然,一阵铃声响起,水塘的鸭子便拍着翅膀,冲向塘的一角,一个高大的身影,拿着鸭食,出现在那里,他,正是在学校负气出走的凌飞。
凌飞负气回到家里,老父凌正顺十分生气,用棍子要把他往外赶,还是爷爷拦住了。但父亲气还不消,坚决不让他在家里住。
正好,村里搞联产承包,他便以五百元的高标,承包了这张水塘。
塘边的那块地,是自家的自留地,虽有一点是伯父的,但用其他地兑了过来,便成了他的天下。
他在学校里带回了积荐的钱的一半,一千五百块,再从朋友那里借了二千五百块,便办起了这个养殖场,还在周围种上了三十多棵荔枝。
凌飞喂饱了鸭子,抬起头来擦了擦汗,抬眼看太阳,已是上午十点左右了。
他正想回到屋里,却见路上走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叫道:“飞弟客人来了。”
仔细看时,却是自己的堂嫂带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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