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望向窗外。
B市郊区的夜空其实和西北有些像,天空高阔辽远,只是没有西北那么多星星,有时还能看到银河。
姜明崇在西北待了六年。
他一毕业就去了西北,军校的训练和西北实际的历练简直不值一提,他以为自己能够适应西北的辛苦,但一开始,那些人仍叫他“少爷”。
即便他的职级在他们之上,他们仍这么叫。
一个洗澡要用热水,吃菜不吃香菜,洁癖天天都发作,大概率是被自己老子扔过来镀个金,过个一年半载立马就走的少爷。
那些话,姜明崇听在耳朵里,却没说什么。
因为他们说的甚至大部分都是实话,他以为自己足够刻苦,身上却还是带了天然的,跟这里格格不入的习性。
所以他能做的只有像断根一样抛开过去那些所有习性,日复一日,每个考核他都要拿第一,每次评级他都要评优秀,用自己的实际的成绩,让其他那些人闭嘴。
那些人的嘴在他一次次的成绩碾压后乖乖闭上,后来他甚至被选入特种部队。
他跟着特种部队一起出着各种大大小小出生入死的任务,亿万人的安宁平静后是许多人在背后默默看不见的付出,当他在边界扣动扳机一枪打碎那些走私人体器官的恐怖分子脑袋的时候,当他跟在界线挑衅的外国侵略者近身搏斗的时候。姜明崇才恍然感受到,除开父辈的要求和展望,自己守在这里,穿上这身衣服的本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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