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各自婚前及婚后收入、财产均归各自所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双方均须对本次合作之真实目的及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家人、朋友、同事)泄露。
4.2若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秘密泄露,违约方需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亿元整。
**第五条:合作终止**
5.1合作期满一年,双方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和平“离婚”。
5.2离婚后,双方财产各自归属,互不纠缠,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索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青春损失费或其他费用。
**第六条:特殊条款**
6.1合作期内,若任何一方遇到真心相爱并意愿缔结婚姻之人,另一方应予理解,并必须积极配合,在合理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或阻挠。
6.2婚礼当日所有互动流程,需提前协商拟定“剧本”,按约定执行。除必要礼仪环节(如携手、敬酒)外,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6.3甲方不得以“丈夫”名义擅自前往乙方工作场所,干扰乙方正常工作。乙方同事无需知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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