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国法吗?
当然不合!
大明立国近三百年,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司法程序。
任何大案要案都需刑部勘问、都察院核查、大理寺复审,此为“三法司会审”,层层复核,反复辩驳,最后才能定罪!
皇帝绕开了所有程序,动用人人谈之色变的厂卫,直接抓人杀人。
这是典型的不法之法!
是他们这些读了一辈子圣贤书,信了一辈子律条的法官,最痛恨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可是,他能这么说吗?
他敢这么说吗!
他只要敢说一个“不”字,他毫不怀疑,下一刻他就会步上周延儒的后尘,甚至下场会更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