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时予思考从昨天到今天的行为里,自己违反了哪条校规。
最后发现,唯一违反的应该是:
【规则七:学校里面不允许携带木偶,学校也没有木偶。如果你看到木偶,请不要理会,赶紧快步离开,因为那是错觉。】
她昨天在操场里面看到木偶,没有离开,而是把东西捡了起来。
这才引起了“它”的注意。
时予觉得这个“它”,不一定是规则制定者。
校规一共有十几条,除了前六条之外,剩下的都是手写上去的。
控制保安的人,是手写第七条规则的人,可能并非前六条校规的制定者。
时予怀疑,对方刚才说要带自己去“小黑屋”,也不一定是真正的“小黑屋”,而是“它”所在的地方。
看着地面上的一堆碎肉,时予绕开肉块,进了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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