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王小红同学两年了,居然在第一次的时候就暴露了吗?那个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是我水平不足。”郑浩认命的叹了口气,弯下腰,给时予鞠了一躬。

        “匹诺曹在地底被“它”压抑的太久,几乎没有活动空间,只能化出一个没有记忆的分身,进入明德学校,成为里面学生,每天在学校里生活。”

        “你也知道,前几次的时候,他们都是家世卑微,拥有着不错的天赋,没过多久就遭遇了各种不测。

        目前我是里面混的最好的一个。”郑浩以为时予什么都知道,说起话来也没有任何隐瞒:“如果不出意外的,我会是活的最久,最好的一个,直到200周年校庆。”

        时予点点头,郑浩和前几任分身不同。

        像白修语,父母身份那一栏写的是环卫工人,本身性格开朗,成绩优异。按理说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放在哪所学校,都是里面的香饽饽,老师爱护,同学喜欢的学生。

        可惜,白修语上的是明德学校,这里与外界不同,她身上的价值被学校看中,用尽各种方法逼迫,最终走向了灭亡。

        郑浩之所以混的不错,是因为经过长久的校园生活,新的分身已经被学校“同化”了。

        他知道在父亲身份那一栏伪造“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把自己包装成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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