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善道:“什么如何是好?一个孩子要十月怀胎才能瓜熟蒂落,他们愿意替祈氏添丁进口,那便让他们继续送,继续生,累得又不是咱们父女俩,只需出钱罢了。这么多孩子,总有一个资质心性都好的。日后你若不愿意成婚,便收养其中最合适的那个。即便不收养,这么多孩子也能给你养老了。”

        祈妙:“……关键是,怕养不起。”

        祈善终于抬起头:“养得起,你阿父的身家厚着呢,别说一两百号吃不了几个钱的女婴,便是千号成年男丁都养得起。”

        祈妙:“……”

        府上账目一直都是她在管理。

        阿父除了正常进项,还有很多来路不明的收益,她一度怀疑祈善是不是真贪污了。

        “这事儿不用管了,为父会处理。”

        祈善的处理方式也很粗暴。

        直接挑几个“幸运儿”抓去送官。

        只要证明这些人不是真的穷到养不起孩子,他们的行为便构成了遗弃,康国律法是禁止这种行为的。轻则打板子,重则打了板子再吃牢饭。祈善自然让他们都享受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