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
15岁的英国小伙爱德华·克里斯多弗·希兰眼前一亮,看着豪气的酒吧老板迫切追问道:“我真的可以来唱歌吗?”
“没问题,我听了你唱的歌,够用了。不过你得先学学斯派克的歌,他的歌最火,你会吗?”
“没问题没问题,斯派克的歌我也会,他是我的偶像,我是听他的歌长大的。”虽然对斯派克并没有太多感觉,但为了一份能够驻唱的机会,去年就发行了一张EP的希兰还是光速认爹了。
恰饭嘛,不寒碜。
年纪过小的他投了许多公司都不被接受,去年好不容易攒了一张EP发行,效果只能说还行,最起码不缺演出赚钱的机会了。
但他最想要参加的,还是那些经常会出没大公司音乐制作人的酒吧、小型音乐会之类的地方。
“行,这是斯派克的新专辑《25》,你先学学,下周三晚上过来吧。”
“谢谢老板,十分感谢。”
老板见多了在音乐行业的追梦人,对于面前这个一眼看过去压根没有任何明星像的大脸盘子少年完全不在意,挥手示意他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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