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歌词写法都很俗。

        哪怕是其中内涵最高的《握手》,也由于词写的过于隐晦而一度被移动互联网时代考古的人视为小黄歌,《伯牙绝弦》的中国风歌词则是没太多新意。

        剩下的那就更不用说了,中文歌词完全可以说是与音乐性上的主题高度不相匹配的。

        B面则恰恰相反——只有流行与流行摇滚。

        严格意义上来讲,则是只有流行。

        毕竟众所周知的是流行摇滚早就被开除摇滚籍贯了。

        音乐性上的主题除了最后用来收尾的《不为谁而作的歌》与《夜空中最亮的星》全部都是在当今世界乐坛都已经被写烂了的俗套爱情,但写出来的旋律与歌词却都很唯美。

        扩宽融合音乐主题高度多面性的A面被视为流行乐高度当中的雅,歌词却用俗不可耐的写法撰写;

        彰显中文流行歌歌词美感的B面在词作方面足以被称作雅,但音乐主题高度却是被当代流行乐高度受众们所鄙夷的俗芭乐。

        当它们摆在一起时,谁能叫俗,谁又能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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