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拿下那座该死的格莱美,冲啊!”

        攥紧了小拳头,就差敲锣打鼓的孙燕兹嘎嘎有自信,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也要去闯荡格莱美一样。

        虽然她凭借《GoodTime》与周易一起入选了最佳流行合唱演出,但从美国那边的消息来看,这个演唱类的奖并没有什么获奖的可能性。

        她本人又不是什么喜欢蹭红毯的性格,上赶着去贴那群欧美歌手的脸又没什么必要,毕竟她可没什么西方滤镜。

        自小在新加坡长大的她可太清楚西方乐坛是个什么尿性了,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在家好好睡觉,没事跟程好出门溜达溜达,购购物,最起码在中国这边她生活的还更习惯一点。

        “冲冲冲!”

        觉得优势在我的孙燕兹显然已经把自己签下的那份保证书内容给抛诸脑后去了,毕竟稳赢的局她想不出什么输的办法。

        “事已至此,还是先吃饭吧。”

        楼下,特意下厨做了份豪华午饭为周易送行的程好打来了电话。

        有一句老话是这么说的,想要征服一个男人的心,那就得先征服他的胃——但这些天下来,程好觉得自己有没有征服周易的胃不好说,最起码应该是征服了孙燕兹的胃。

        但凡两人都在家的时候,孙燕兹是恨不得一日三餐全在程好家里解决,只有睡觉她才会回自己家,嘴馋的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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