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康二年二月这个时期,“国论忽鲁勃极烈”,只能是一个人,完颜希尹!
他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丞相”,但他是金朝核心决策层,国论勃极烈制度中的顶级权臣,其权力和地位相当于丞相。
这个“国论勃极烈”和“国论勃极烈制度”,其实是有一定区别的。
简单打个比方:“国论勃极烈制度”就像是一家公司的“董事会制度”。它指的是一整套组织结构、议事规则和权力分配体系。
而这个“国论勃极烈”,就像是董事会里的一个具体职位,比方说:“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之类的。
它的本质一种“贵族议事会”制度。
是女真部落联盟时代,集体决策传统的延续和制度化。
国论勃极烈制度,不是皇帝一人独裁,而是由最有权势的皇族和贵族共掌国政。
这个制度,由多个“勃极烈”成员组成,形成一个领导班子。
这个班子,通常有四大勃极烈,人数和明目不定,按需要调控,分别是:
一、谙班勃极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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