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康二年二月这个时期,“国论忽鲁勃极烈”,只能是一个人,完颜希尹!

        他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丞相”,但他是金朝核心决策层,国论勃极烈制度中的顶级权臣,其权力和地位相当于丞相。

        这个“国论勃极烈”和“国论勃极烈制度”,其实是有一定区别的。

        简单打个比方:“国论勃极烈制度”就像是一家公司的“董事会制度”。它指的是一整套组织结构、议事规则和权力分配体系。

        而这个“国论勃极烈”,就像是董事会里的一个具体职位,比方说:“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之类的。

        它的本质一种“贵族议事会”制度。

        是女真部落联盟时代,集体决策传统的延续和制度化。

        国论勃极烈制度,不是皇帝一人独裁,而是由最有权势的皇族和贵族共掌国政。

        这个制度,由多个“勃极烈”成员组成,形成一个领导班子。

        这个班子,通常有四大勃极烈,人数和明目不定,按需要调控,分别是:

        一、谙班勃极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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