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张还是蛮帅气的,熊猫痞里痞气的,和陈泽“笔下”那只“阿宝”有明显区别。
——图为梦工厂初稿之一。
“所以,梦工厂想要《功夫熊猫》!”
“是的,我们开诚布公的交流!”
史蒂夫其实也想要“诈”一下陈泽,例如找个人来,喊着陈泽是“抄袭”他们的创意。
但是几个人坐一起开会,以及找公司法务询问之后发现,根本没办法。
首先陈泽是中国人,金棕榈导演,必然受到国家关注的,来到美国,人家大使馆都要打电话过来询问安全。
其次,双方内容相差甚远,连形象都不一样,只是创意撞了。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梦工厂根本告不赢。
陈泽的带画儿的,都已经发表了,有完整的故事线,而经过一群编剧的研究,的内容显然更适合改编。
更恶心的是,陈泽写的还非常的“大众”,越大众说明越简单,而越简单却说明越难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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