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恬甜美一笑,和陈远并肩往外走。
保安在背后拦住想要追赶的二人。
两人走到外面。
陈远把写好的《同桌的你》剧本给到景恬:“你先回去好好看看,明年开春就拍。”
“这首歌是不是还得买版权?”景恬好奇问。
“我花了八百万,把歌曲的署名权和五十年版权从矮大紧那里买了过来。”陈远笑着道,“这歌版权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我想怎么拍就怎么拍,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歌是好歌,词儿也是好词儿。
放这种烂人手里真浪费了,所以陈远高价买了五十年版权和署名权。
一次性八百万。
当时是陈止希去谈的版权,矮大紧还一个劲儿的感谢她呢。
因为他这首歌其实在版权上根本没赚钱,彩铃没赚钱,在KTV版权上也没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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