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上的文字是用优雅得几乎半透明的淡墨书写,利用飞笔断白的手法,处处留白,不露痕迹地透露着庄严。
这些地契不仅上面的地都是真实的,还具有法律效益。
那上面可是有着教皇冕下的亲笔签名,宣布将古拉格修道院的土地分封给他们。
在签名之上,还有教皇冕下的萝卜玺大印:
“受命于圣,苟利生死。”
至于教会同不同意?
废话,这国运一战都打赢了,霍恩冕下都是教皇了,教会敢不同意?
更别提,教会的地本来就是霍恩冕下的。
这可不是吃绝户,人家霍恩冕下就是养子,属于正常的财产继承。
从这个角度来说,霍恩冕下是地主家的儿子,教会只是租地农。
地主自己家的地转租给别人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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