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有了思路,迅速写下了奏疏。
罗万化站在苏泽身后,看着苏泽起草奏疏。
《奏为请定京官房产报备之法以肃吏治事》
“制度者,治事之纲纪也。”
“近察京师新式土楼配给一事,本为恤贫而设,然有工部官员已置私产,仍强占官舍。”
“究其根本,非工部之失察,实制度未立故也。”
“臣请立新制,定报备之规。凡京师七品以上官员,岁首须造册具结,详陈本人在京房产之数、坐落、契证,径报六科都察院备案。”
“科道官依册查核,遇虚报瞒产者,即行追查资财来路;若涉贪墨,依律弹劾坐罪。”
“此举之利有四:
其一绝侵夺之患:若前日占房蠹吏,申报则无所遁形;
其二杜贪腐之源:资财来路既明,巨蠹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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