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举人领垦澎湖,殖拓辽东,改土归流云贵。”

        “殖拓地新设县治,即委举人任知县等县官实职。”

        “再设海外学政使,授实官,秩同内地教谕,举人可应选。”

        “殖拓新地和海外之任,限期六年,非大功不得迁转。”

        这就是苏泽的第二步,将这些地区的官职拿出来,如果有举人愿意去,就可以破格授官。

        但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这个政策获得官身,也要明确说明必须要在这些地方干满两任,也就是六年,才能调回大明本土。

        最后就是长期的办法了,苏泽就没有继续写了。

        长期来说,就是推广吏科试,继续推动四民平等的想法,逐步取消举人乃至于整个士人阶级的封建特权。

        这些自然不能写在奏疏里。

        等到了那个时候,大明也就有了更多体面的高级岗位,也就能分流走这些读书人,而不是全部挤入官场。

        而另一方面,海外分流也会形成一个对外的利益集团,将一部分官员的命运绑定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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