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和重刑案件,素来都是烫手的山芋。
这些案件操作难度大,责任也大,冤案翻供后也要被牵连追究。
如果遇到一些无头案件,还要限期破案,劳心劳累不说,还要被上级训斥。
民事案件就好多了,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
不甘心坐以待毙的顺天府刀笔吏,于是想到了新的办法。
他们也拿起了法律武器。
刑民分离,说起来很容易,但实际上区分刑民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比如诈骗这类的案件,到底算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如果诈骗算是民事案件,那抢劫呢?
就算是法学家,这个问题也能辩论上三天都辩论不出结果来。
再比如,一起案件中涉及到民事又涉及到刑事,这案件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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