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咱们这边的巡查是没有问题的,对方没有出现在监控内,应该不是我们漏查了,而是对方确实就没有出现在监控里。”

        “对,我同意老陈的意见。”

        发表意见的是一位小组长:“对方出现在十字路口的方式不一定是步行,也有可能是乘车。”

        “案发十字路口人流量比较少,目前没有发现目击证人。”

        “所以,我觉得可以从案发时间段内,通过这个路口的车辆上下手排查,也许有发现也不一定。”

        这一点,吴凯越当然也想到了。

        其实,要想确定被害人到底是如何出现的,只要查询距离滨州路和迎宾路口最近的监控录像,有没有目标的身影出现即可。

        扩大范围,是为了以防万一。

        “其他人的意见呢?”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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