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篇《红高粱家族》更是厉害,十四万字的样子,一个星期写完,一天要写两万字。
在这个时代,这都是完全是手写啊。
他真的不得不服。
当然,也许是因为那位作者比他轻松,毕竟不用像他这样带娃。
林有成起身揉着自己的老腰,活动了一下身子,实在是不能久坐,久坐让他这本就孱弱的老腰更加岌岌可危。
林有成一边揉着自己的腰,一边又看了一下旁边的小萝卜头,还在自顾自地玩着。
这样很好。
不哭闹,自己安静地玩,就是他的贴心小棉袄。
林有成收回目光,看着面前的这个爱情故事。
他现在写得这个爱情故事,又或者说是推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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