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事实不谈,救人这件事,也让二人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那种致命的爽感,让老麦的情绪得到极大改善。
不得不说,在茫茫雪海末世中,人类就如飞蛾扑火般追逐着每一个光芒。假如世界一片黑暗,谁还在乎活着的意义?救人,就让老麦找到了存在的意义,生存的价值!
老麦也因此理解了前妻的脑回路——前妻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经常参加各种义务救援工作。抛开物质不谈,如果只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她是最富有的人!
没什么比拯救生命更崇高的!
因此在过去,他和前妻姐的追求完全是南辕北辙!
老麦希望平稳、幸福的生活,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能再富足些儿就更完美了。
但前妻姐不是,她追求扶危救难,拯救生命,精神升华,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奉献中去!
他们曾在某段时间有过交集——也许那一刻麦肯齐蠢动了一下,忽然想做些有意义的事;也许那一刻前妻姐累了疲惫了,想找寻平稳的生活。
于是老麦被前妻姐的光芒所吸引,而前妻姐喜欢他永恒不变的稳定,他们因此有了一段幸福时光。但渐渐地,老麦觉得前妻姐是太阳,照亮远方却燃烧亲近;而前妻姐觉得老麦顽固守旧,就像一块石头!
他们之后走散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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