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光亮和响声是生物逃不掉的本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老麦趁着狼四散逃开的空隙,打开背包,给自己也戴上林克那种特殊护臂——只要尝试过都会爱上这种杀狼专用道具。他们统计过数据,发现塑料篮子的卡牙效果比钢丝的还好!
不仅概率远远超过钢丝篮子,还不易挣脱,这一点连林克都没想到。钢丝篮子比塑料更能保护手臂,但他们平均穿六层衣服,不怕狼撕咬。
他们观察了一会儿,老麦医生叹息,“准备撤吧。”
将信号枪放在手边,跟林克说,“我盯着,你先收拾。”
狼是极有耐心的生物,它们不会被一次打击就撤退,但它们又希望猎物这么认为。所以它们会离开,躲在黑暗中,等燃烧弹的火焰熄灭或者放松警惕,然后再次进攻。
林克两个看的不是这个。
真正让他们下决心撤退的,是在这期间狼群数量又增加了,说明附近正有源源不断的狼被吸引过来。
狼的勇气和数量成正比。
林克坐回火边,快速收拾起睡袋和烤架,回收没用完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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