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政通人和”,最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就是案件越少越好。

        案子少,就说明犯罪的人少,也说明主持朝政,治理国家的人“圣明”。

        这是封建社会几千年的传统。

        史书里面的“圣明之君”,大多数都有“刑案”大减的记载。

        因为朝廷治理得好,百姓们彼此也没有了纷争,便都不去衙门告状了!

        之所以封建社会会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思想里,朝廷是以“道德”治国。

        即朝廷要起到“道德模范”的作用,要规劝天下人都遵守道德,一心向善。

        唯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真正的“圣明之君”。

        既然百姓都在朝廷的“教育”下,一心向善了,那自然也就没有啥刑案,更没人去衙门告状了!

        这个逻辑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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