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有权依约退回、转租或典卖佃权,而田底、田面可分别转移,前提是不影响地主收租和佃农耕作。

        永佃田制度对农业生产和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调动了佃农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的开垦和农业的发展。

        其次,永佃田制度保证了佃农的人身自由和生产生活的保障。

        相较于原来的佃农,因为地主不能加租,不能改租,故而永佃农的地位大大提高。

        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曾为争取永佃权而斗争。

        此外,永佃田制度还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毫不夸张地说,永佃田的出现,绝对是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

        然而,凡事物极必反。

        封建社会总是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能将好事,一步步变成坏事。

        永佃田的出现,反而大大加快了土地兼并进程,使得土地迅速流转到少量大地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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