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就是,花哨的机关手法,本质不是犯人脱罪的计谋,而是创作者为侦探准备的外挂。

        可我不会写机关,也不会写暗号,所以用不来。

        客观上我不具备写日式推理的能力。

        这也就导致了,在2000年出头这段日式推理占据绝对主流的时间段,我也陷入了和英式本格派同样的困境。

        凶手的强度过高了,盘外招又让读者厌倦,所以反而没有办法写出好案子。

        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个人在创作中,案件一定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

        之前的创作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不是因为我真的经历过那个古老的年代,而是因为其实很有趣,对“过去式”的案件来说,他到底是1930年1940年的波洛,还是我设定的1980年左右的投毒案,其实对于读者来说观感是一样的。

        毕竟大家都没有真的经历过那个时代,对我们来说,只要知道那是一个没有DNA,没有现代科技的“过去”就够了。

        可偏偏2000年之后的时代,我们都经历过。

        可偏偏2000年之后的时代,和现在又有着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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