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乞捏紧晶体管,微微侧头,看向乞丐公爵下跪的位置,但那里空无一人,只剩下了一个摆放在地面上的蒲团,就在刚刚,程乞的注意力被晶体管吸引的时候,乞丐公爵跑了。

        程乞的耳朵动了动,眼神微微眯起,猛地转头,见到不远处的一根柱子后侧,缓缓走出另一道人影。

        那是一个红皮肤中年男子,按照人类的判断标准,大概35岁左右。

        他穿着一套类似于欧洲古典风格的华服,上身是一件宝蓝色天鹅绒上衣,表面是精致复杂的华贵金色刺绣,胸口带着一枚光芒闪烁的蓝宝石胸针,内衬是一件细亚麻衬衣,腰间是一件蓝底金色刺绣腰带,而腰带的刺绣图案,则是一个威武庄重的狮首的造型,下身是一条非常柔顺的深蓝色长裤,收紧的裤脚下,是一双刺绣着银边的皮鞋。

        而这个男人的面容,是程乞进入文明之舟以来,所见过的最英俊的红皮肤生物。

        他的面部轮廓深邃而立体,深陷的眼窝中,是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下颚线紧致清晰,嘴角微微上翘。

        他给程乞形成的感觉,就像是在垃圾地球时期,所见过的电影中的欧美明星,即便他的皮肤是怪异的红色,但若如果进入人类社会,仅凭这颜值,就能引得无数女人投怀送抱。

        这男人笑盈盈的看着程乞,抬了抬手,做出了一个撩起‘脏辫’的动作。

        “是你?”

        程乞的瞳孔缩了缩,这一幕属实让他感到意外。

        眼前这华贵而英俊的男子,正是刚刚【乞丐公爵】,那个至少几年没有修剪和清洗过头发和胡须,身穿破衣烂衫,满脸痤疮,满身恶臭,膝盖血肉模糊的【乞丐公爵】。

        “不是说了吗,今天的朝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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