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对着她,是写不出一个赞美字眼的,令智礼好失望,他觉得特别委屈,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庸俗的、每天计较鸡毛蒜皮的女人,怎么她完全变了一个人呢?他记得,她原先是很耐看的,小脸,额头饱满,文雅端庄,非常有韵味。
他需要一个能给他灵感的女人,一个缪斯,不是一个乏味疲惫的妇女。她对他的爱却不减,他是她的梦想,她要这梦想永远辉煌,闪闪发光,一点尘埃不染。他自然要穿得漂亮,坐在那里,眼前只能是稿纸、钢笔。她简直不知道怎么奉献自己才好,全部奉献出去,仍觉亏欠,好像劳累一天,只消夜里抱住这样一个美好的□□,感受体温,听他说那些奇妙的句子,就十分圆满了。
直到令冉出生,这劳累陡然加倍。令智礼最开始非常排斥孩子,太吵了,她要哭,要人喂养,要人抱,小孩子是世界上最可憎的生物!她分去了肖梦琴的精力,孩子是他的敌人,他不再是肖梦琴唯一奉献的对象。
他更没法写出诗了,肖梦琴鼓励他,她从不怀疑他的才华,认定他只不过缺少机遇、伯乐。令智礼在家憋闷,到处都束缚他,到处都是噪音,他拿走肖梦琴所有的钱,去了北京,去采风,参加诗会,找灵感。
令冉没了奶粉吃,病猫子一样叫唤,肖梦琴第一次歇斯底里坐孩子旁边哭,哭完,她又是那种文气包容的女人模样,给人印象绝不会差。她对孩子有耐心,也细心,令冉从小长得雪白漂亮,她看着孩子,枯萎下去的日子,便重新得了雨水,又把叶子、茎干长出来。
一年后,令智礼回来,他看起来有些憔悴、落魄,这一年到底做了什么,他也没说,好像没发生过。钱是花光了,人不得不回来,诗呢?灵感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
他这一回来,发现女儿突然变成一种活的、热乎的生物,特别明媚,眼睛一眨一眨,小腿一踢一踢,充满生命力,他一下就预感到这孩子肯定聪明,也因如此,他愿意抱一抱她,亲亲她,喊她小宝贝儿。
被关注、被爱护,是一种感觉,令冉记得两岁时的感觉,具体的事情,却是模糊的。
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感觉是虚幻的。令智礼爱喝酒,喝酒总得有点下酒菜,再不济,也得弄一碟花生米,花生米永远被锁在一个旧不锈钢柜子里,除了他,谁也别想吃一粒。
肖梦琴告诉她,爸爸喝了酒吃了花生米才好找灵感。灵感这样的词,整个十里寨,只会出现在她家里,这玩意儿,比钱还难挣,看不见,摸不着。
花生米儿仿佛是天下第一好吃的东西,很长一段时间里,令冉都想吃花生米儿。现在呢,真是一粒也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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