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三爷啜了口茶,“陆某做生意一向谨慎,不知道来历,总归是心里不踏实。”
“倒也没什么特别。”任知宜眼波流转,“我找了灵州最有名的养兔人,许以重金,给了他十只初生山兔。每日只喂最青翠的绿竹叶,只饮最清甜的甘泉水,然后让这些山兔在灵州广袤林间肆意奔跑。”
任知宜悠悠叹道:“可惜啊,生生养了五年,才得到这一点点紫毫。”
灵州多山野峻岭,不宜种植五谷,却是山间野兽的绝佳栖居之地。
紫毫笔乃是取山兔项背之上最尖利的一簇制成,极其稀有,所以为文人墨客所喜爱。
“姑娘好心思。”陆三爷由衷赞叹道。
任知宜轻笑,“现在,三爷可以谈生意了吧。”
“姑娘开的价……”,陆三爷缓缓笑道:“有些高了。”
“嗳!你这人!”宝珠气呼呼道:“之前说好的,怎么出尔反尔?”
“在商言商。”陆三爷气定神闲道:“你这东西,一般人根本要不起!只有我这博文斋。”
博文斋不差这一单买卖,可是任知宜不同,她急需要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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