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太忙了,没时间动花花肠子。南下干部初来乍到,要做的事情太多,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确实没那闲工夫。

        三,暂时还没有看对眼的。初期的政策比较温和,土豪劣绅和大小资本家们也还在观望中,并没有牺牲自己闺女来讨好干部的想法。只要家族不主动“卖女求荣”,只要组织上不瞎张罗,人家好好的受过教育的大小姐们,其实也不太看得上这些已婚男同志。

        综上,目前还没有出什么问题。

        至于后面,只要加强舆论监督,家属们再给力一点,离婚可以,变了心的男人其实也没多大挽留的必要,但是补偿必须给到位了。

        而且,第一次离婚潮好像是在婚姻法颁布之后,现在还有时间。要赶在婚姻法出台之前,让大家夫妻团聚。

        闲着没事,元初又写了一篇有意思的小短文,讲了讲某位社会名流的婚姻生活。

        大家都说他是个好男人,哪怕是母亲给定下的包办婚姻,他也认真执行了,和妻子琴瑟和鸣,成了一段佳话。

        但实际上呢,所谓的琴瑟和鸣不过是因为这个男的不敢离婚,因为她的妻子是一位拿得动刀的侠气女子,只要他敢提离婚,她真的提刀就砍,管你死不死呢!

        文章的最后,元初以开玩笑的口吻写道:“咱们现代女子,理应追求独立自主,向外发展,到社会上给自己争一席之地,男人,其实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已经结了婚的姐姐妹妹们,如果要离婚,记得为自己争取应得的经济补偿。我们女子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奉养老人,这都是可以换算成社会价值的。请个保姆还得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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