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冥婚的特点不就是活祭吗?
丁时并不是没有考虑到这点,但王家真的搞活祭,到时候自己肯定拦不住。
既然法律讲不过你,我们就谈论道德:“你好意思说我?你可是侍郎老爷蓄养的私兵。”
小将:“我乃王将军家丁,受伤后到王家庄子疗养,合情合法。我等为国杀敌,没想到却遭你这小人暗算,今天我必取你性命,以祭我兄弟之灵。”
丁时不屑道:“你是为王将军杀敌,不是为国杀敌,不要给自己贴金。”
小将:“王将军为国杀敌,我等为王将军杀敌,不求万民膜拜,从不自诩忠君爱国,我等何错之有?”
越争辩,丁时越感觉自己不占理。
以现代法律来说,陈二狗不能卖女儿,但封建社会不仅可以卖女儿,甚至有些朝代可以卖老婆。
丁时感觉自己掉到封建大坑中去了。
大丫失踪案,本应该是公开追查到侍郎老爷家,询问清楚情况后就可以结案。再多一点,自己可以留下来参加王大少爷的出殡,避免大丫被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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