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太好吃了!我想天天吃馒头,还有面条!”

        她嘴里塞着食物,说话含含糊糊的,美眸望着李逸满是期盼。

        于巧倩放下手中的馒头,认真道:“夫君,这馒头若是拿到县城去卖,那些大户人家想必会很喜欢。”

        秦心月点头附和:“倩儿姑娘说得不错,这新鲜吃食在县城定然不愁卖。县城里的大户人家向来爱新鲜,这馒头软和,老人孩子都能吃,且携带方便,酒肆里配着菜肴或是单独吃都好,比粟米饭更显精致。”

        李逸早就有过这个想法,如今解决了馒头的制作技术,确实可以尝试售卖。

        不过他并不打算自己摆摊,而是想直接卖给王金石。

        王金石的酒肆,主食只有粟米粥和粟米饭,太过单一,若是添了馒头这种新奇主食,酒肆的生意定然能更红火,以王金石的人脉,也不愁卖不出去。

        而且老面发酵的窍门他藏在心里,旁人即便吃得出原材料是小麦,也复刻不出这味道,这可比单纯给粟米脱壳赚得多,还省心。

        冬天天冷,馒头冻上一冬天都不会坏,储存起来也方便。李逸对自己做的馒头很有信心,他蒸的个头不算大,白雪儿和于巧倩每人能吃两个,他自己一口气就吃了三个半,当成主食消耗,需求量定然不小,不管蒸多少,王金石应该都能卖掉。

        吃完饭,李逸捡了六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又盛了些炒好的菜,装进大碗里,打算给张绣娘和大丫豆子他们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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