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瞪大双眼绕着树干转了一圈,又在周围几棵树上仔细搜寻,竟真的发现了几缕橙黄色的毛发。
这个发现印证了他的猜测,可以百分百确定,这片区域有猛虎出没!
而他刚才,居然在虎大王的地盘上撒了泡尿!这在动物世界里,简直是赤裸裸的挑衅,等同于是在抢山头。
老虎在这年代被称作大虫,不仅是百兽之王,还被赋予了几分神话色彩,虎皮是奇珍,虎肉是大补之物,价值高得吓人。
老虎的警觉性和攻击性,跟野猪完全不是一个量级,老虎速度极快,虽不擅长长距离奔袭,短距离爆发却堪称恐怖,尤其在山林环境中,从发现猎物到扑杀,往往只需要转瞬之间。
更关键的是,老虎嗅觉敏锐,擅长远距离追踪,就算小心翼翼地接近,也极易被它察觉气味。
以李逸现在的狩猎水平,即便有硬木弓和铁箭头羽箭,想狩猎猛虎也稍显不足,成功率顶多三成,还得靠几分运气加持,更多概率,怕是要成了虎大王的冬日外卖,帮它贴秋膘过冬。
“卧槽!想屁吃呢!脚底抹油吧!”
李逸当机立断,拔腿就跑。
刚才他那泡上火的尿,就是挑衅下战书,要是虎大王在附近,定要追得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想狩猎猛虎,至少得等狩猎等级再升一级,眼下跑路最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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