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找到那张备案回执,如果回执真的在,
就证明林凡确实报过警,他之前说“没报警”就是撒谎,要是林凡真出事,这就是他的把柄。
林凡的外套内袋缝得很牢,他手指在粗糙的布料里摸索,
终于摸到一张皱巴巴的纸片,抽出来一看,
上面“1994年12月5日14时备案”的字迹用蓝黑墨水写的,清晰可见,
下面还有他当时随手签的“周”字——
那字写得潦草,是他当时嚼着口香糖签的,没多想。
纸片边缘有点破,还带着林凡的体温,潮乎乎的,显然是被贴身放了很久。
他心里“咯噔”一下,凉了半截——
昨天林凡来备案时,他随手签了字就把回执塞给林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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