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伴随着航空工业的发展,这个东西在有的时候也有点变味了。

        欧洲和美利坚是当前民航规则的主要制定者、把持着对审定标准和符合性方法的解释权,他们也有优秀的产品、早已在世界范围赢得市场认可和商业成功。

        所以就导致目前华夏所应用的国际适航标准,是基于并更适于美欧的航空工业发展水平的。

        而一些通用的管理规则也明显更有利于早入局者、对后来者提高了门槛。

        例如著名的21.101款——“更改产品规则”(CPR)。

        根据这一条款,B737、A320这些早年取证的飞机及其衍生型号,均可保持或追溯到较早的适航标准。

        而后来者们,如ARJ21-700、C919就必须按照最新的适航标准进行取证,大大提高了进入市场的门槛和难度。

        这还只是正常的限制,还有一些伱看不见的限制,那就更麻烦了。

        反正就算是你的产品100%符合人家的规定,最终也不一定给你颁发适航证。

        波音和空客它们在当地,一定程度上是既要当运动员,还是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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