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尽所有意志力b迫自己点点头,不过片刻,他便已走到那人身边谈笑风生。
手上的桌椅似乎又重了,沈甸甸的压在我的身上。我不知该暗恨他的喜怒形於sE,还是该恨自己居然就连方才都能分神於他的神采飞扬。明明那番夺目的样子,是向书正被他人的情绪所牵动,我只在这其中扮演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估计再过一个段考,我们就是互知姓名的同学罢了。
我强迫自己扯出一抹笑,这不是很好吗?如愿以偿的远离我的视线,我能顺其自然地和他渐行渐远??为什麽,为什麽现在涌上的感受就像是我第一次看到兰花枯萎,了无声息的凋落,那般不适呢?
我讨厌他吗?
我讨厌他吧。
夕yAn西下,今天的天空灰雾雾的,网住了夕yAn的昏红,W浊的脏橘sE。
我将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一并捉起涂抹在日记本上,一字一字的隽刻。
青春期的nV孩子多有趣啊,纪录的时候甚至不会写下对方的名字,只用仅自己可见的方式刻画。
一直以来,向书正在我这里的代号是白鸽。
起因是,我们第一次在校外偶遇,他碰着我不知品牌的相机捕捉着周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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